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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4/2024-0000294 公开目录: 招生计划
成文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教体局
河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4-07-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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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

准备

6月下旬-7月中旬

1.编制、公布《2023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招生准备

招生

报名

7月25日8:00-

7月28日20:00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常住居民网上入学申报

7月29日-8月1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常住居民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8月2日-4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录取

常住居民

8月5日8:00-

8月7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及预录取

8月8日-9日

1.招生学校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并根据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8月10日8:00-

8月11日20:00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招生平台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二次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及预录取

8月12日-13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入学条件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新生

报到

8月下旬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发放通知书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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