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4-0000294 | 公开目录: | 招生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实施步骤 |
日程安排 |
工作任务 |
备注 |
宣传 准备 |
6月下旬-7月中旬 |
1.编制、公布《2023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
招生准备 |
招生 报名 |
7月25日8:00- 7月28日20:00 |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
常住居民网上入学申报 |
7月29日-8月1日 |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
常住居民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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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4日 |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
学校录取 常住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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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8:00- 8月7日20:00 |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及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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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9日 |
1.招生学校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并根据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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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8:00- 8月11日20:00 |
1.未被一次申报学校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招生平台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二次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及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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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13日 |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入学条件预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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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报到 |
8月下旬 |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
发放通知书 |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