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0/2021-0000161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住建局 |
2021年度临沂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临沂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临建发〔2021〕33号)文件、《2021年度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公告》,我局根据人社、不动产、公积金部门的审核结果,对各镇街公示上报的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进行了审核,为便于社会监督,现将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情况在中国河东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2月16日前向河东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举报,举报电话:7116957。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