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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5-0000185 公开目录: 政策制度
成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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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字〔2025〕9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518元,下限为4504元。
          二、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当年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指数时,以7506元为基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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