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2-0000027 公开目录: 政策制度
成文日期: 2020-12-05 发布日期: 2020-12-05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5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加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年底前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