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6/2020-0000024 | 公开目录: | 公示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民政局 |
一、特困人员及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是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监督投诉电话
0539-2932095;0539-2932096
三、2020年第2季度特困人员名单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