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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6/2020-0000003 公开目录: 公示信息
成文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2019年第4季度特困人员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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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困人员及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是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7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8月起,河东区,经开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540元(每人每月545元)。河东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7200 元(每月600元),部分自理人员每人每年3300 元(每月275元),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

二、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监督投诉电话

0539-2932095;0539-2932096

四、2019年第4季度特困人员补贴资金发放信息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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