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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6/2019-0000006 公开目录: 公示信息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7-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2019年第2季度特困人员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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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特困人员及保障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是国家对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2019年第2季度,河东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78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460元。

二、监督投诉电话

九曲街道民政办公室:7117862

凤凰岭街道民政办公室:2930327

汤河镇民政办公室:2930556

太平街道民政办公室:2930770

相公街道民政办公室:2930638

八湖镇民政办公室:2930832

郑旺镇民政办公室:2930059

汤头街道民政办公室:2932957

工业园区民政办公室:2930875

河东区民政局救灾与社会救助科:293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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