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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229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8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2〕19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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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落实,现将《河东区“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凡是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惠企政策事项,在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相关企业精准解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流程,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附件:河东区“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咨询电话

责任单位

1

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

“供应商在参加全区政府采购活动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承诺信用制”,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临东财采〔2022〕1号

0539-2930505

河东区财政局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免收工本费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免收工本费。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财综〔2008〕83号)

0539-8088035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3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

2022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55号)

0539-8383613

河东区人社局

4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稳岗补贴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费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后提高为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残暴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55号)

0539-2109761

河东区人社局

5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通知》(临审服发〔2020〕45号)

0539-8822605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6

免费寄递服务

深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行免费寄递服务。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通知》(临审服发〔2020〕45号)

0539-8822605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7

节能审查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项目,适用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

0539-8822602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8

节能审查技术

评审费

1.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经费,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统一平衡安排。县(区)节能审查机关节能评审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1.《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

0539-8822602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2.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明确评估重点和评估时限;评估费用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

9

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

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取消备案,通过工改系统信息共享获取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临建审改字〔2020〕5号)

0539-8822602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1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20〕4号)

0539-8822613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1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组织开展技术评审,评审费用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评审费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0539-8822613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的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继续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

0539-8822602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费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环评审批职能划转到审批局)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0539-8822602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2.推动在评估评审环节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有关审批部门不得向企业转嫁评估评审费用。

2.《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74号)

14

民非社团法人离任及注销免费制作清算报告服务

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与注销审计等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0539-8822615

河东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15

临沂市小微企业登记费免收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的相关规定,减轻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减少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如果申请人认为符合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标准,请做出承诺,将按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0539-8081515

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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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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