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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1-0000050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1〕25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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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1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和《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12号)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公路列养率保持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线公路路面优良率达90%以上,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按期完成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区政府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具体负责,制定相关部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持政策、规章制度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指导监督。明确县级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财政局)

2落实属地责任,完善政策落实机制。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设置镇级农村公路管护机构,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3履行基层组织职责,扎实开展管养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集资金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地方事权,区财政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乡村等示范路。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区财政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2建立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争取筹集力度,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养护资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区财政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3建立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机制。交通运输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7%的规模编制养护工程计划,财政部门筹集相应养护工程资金。除上级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外,对于未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区财政局应通过整合使用的省、市、区涉农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渠道,对未列入中央支付的项目落实补助资金。(区财政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4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1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公路工作。设立区、镇、村三级路长,由区、镇(街道)、村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健全领导机制。区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指导、评估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镇街的指导监督。区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要求,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各级路长所提报问题的办理落实。(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河东交通运输分局、河东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生态环境分局、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执法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1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小修及日常养护鼓励实行公司化养护。通过签订养护合同,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河东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大数据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区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资金保障、工作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评估机制,有关部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指导监督,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深化农村公路改革纳入本镇街重点改革事项,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等挂钩,充分发挥改革激励作用。

(三)开展改革试点。各镇街要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养护市场化、群众参与、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河东交通运输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和督查,并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项目进行全区推广,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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