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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dqw/2021-0000005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6
发布机构: 河东区委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1〕10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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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区政府决定建立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区级统筹、属地政府负责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督促指导各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三)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

(四)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河东公安分局、市经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发展中心、河东河道管理局、河东消防救援大队、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牵头单位及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和各镇街分管负责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网站等部门、单位,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搞好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委网信办:统筹协调组织学生防溺水相关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应急管理局:发挥应急部门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加强应急值守,镇街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求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区教体局: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订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书,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老师,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主任、教师要与每一位学生签订防溺水“六不”承诺书,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班级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及双休日提醒制度。

河东公安分局、市经开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责任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区民政局: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区自然资源局、市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督导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各镇街落实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矿坑防溺水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和防护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管理小区内涉水区域,水池、游泳池、景观水系、明渠暗沟等都要树立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区卫生健康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医疗救援,配合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管理职责,督促管理单位加强管辖范围内水面的防溺水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等防护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人员。

区水务局:按照管理职责,在负责管理的河流、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管理职责,在负责管理的水产养殖池、农田建设项目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水域日常巡查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规范A级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区林业发展中心:按照管理职责,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在相关水域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水域日常巡查工作。

河东河道管理局:按照管理职责,督促基层所在直管河道、闸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等、直管水闸闸区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水域日常巡查工作。

河东消防救援大、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学生溺水后的救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责任。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例会,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组织村庄(社区)对辖区内防溺水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池塘、水库、河渠、深沟、矿坑、机井等数量,建立完善“镇、村”基础信息台账,对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每处水域管理。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有条件的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播音设备。督促相关部门、责任单位、村庄(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大对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指导村(社区)成立村级防溺水巡逻救护队并建立巡逻制度、落实巡逻人员,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人员。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等脱离学校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指导社区、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摸清底数,列出清单,责任到人,定时联系提醒和监督教育,提高监管针对性。组织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溺水救助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督查结果向区政府提出问责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在联席会议部署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

(二)密切联系、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共同研究分析学生溺水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及时通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应对、高效处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迅速、及时、高效应对处置学生溺水事件。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成员单位将本行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计划和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区人民政府。

(四)以人为本、预防在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等部门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应急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溺水突发事件多发时期的预警及救助工作。


附件:1.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李 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何兆营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12345热线受理中心主任

张家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 迎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王金贵 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林祥磊 区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王 栋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崔贺之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士全 河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杜学强 市经开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巡大队大队长

高珍芹 区民政局副局长(挂职)

李 磊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李希青 市经开区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

史松光 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连学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郭清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孙钦建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许世强 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云艳 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灿尧 区林业发展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王继峰 河东河道管理局副局长

张红强 河东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滕 腾 市经开区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马颖颖 九曲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杨克泉 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王全富 梅家埠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 峰 朝阳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艳秀 凤凰岭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小霞 汤河镇人大副主席

葛瑞节 相公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学玲 郑旺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张艳云 八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丽娜 汤头街道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乔成昊 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附件2

河东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名 单

邵黎明 区委宣传部科员

王富军 区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科员

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杨成杰 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

陈学书 河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飞虎 市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巡大队中队长

刘玉涛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科员

赵玉东 区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王忠业 市经开区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站长

韩继涛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张 豪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科长

刘玉萍 区水务局监督科科长

杜仁忠 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吴善光 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市场管理科科长

葛文坛 区林业发展中心沂州海棠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黄 超 河东河道管理局工作人员

姜忠良 河东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巴明飞 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胡晓伟 九曲街道九曲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聂海燕 芝麻墩街道副科级干部

刘双双 梅家埠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

蔡 琦 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娜 凤凰岭街道工作人员

王克晓 汤河镇人大秘书、宣传干事

管育萱 相公街道工作人员

高京爱 郑旺镇工作人员

张春笋 八湖镇应急办主任

徐国香 汤头街道卫健办工作人员

李 蕊 太平街道水利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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