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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1/2021-0000115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1〕12 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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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1〕1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现将《河东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河东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建立完善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增强企业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临沂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37号)安排部署,现就我区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对标全国最佳实践,突出场景应用、数据驱动,2021年底前,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和个人出生、教育、工作、婚育、养老等阶段,各推出不少于100项办事需求大、关联度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高频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为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各个重要阶段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和集成化的办事服务,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全区政务服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从需求侧场景出发,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全面破解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推进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2.坚持数据驱动充分发挥数据共享支撑作用,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推进“云、数、网、端”整合、共享、开放,不断拓展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3.坚持集成联动。立足全生命周期,改进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实行线上线下一体推进、融合互补、标准一致,打造场景化服务模式,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强化市区协同、部门联动,放大综合效应,打造精简高效的服务体系。

4.坚持结果导向把用户体验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围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全面提升办事平台功能,实现从“可用向好用”、从“好用向爱用”转变,强化成果验收,科学评判成效,构建动态优化的闭环运行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对照两张清单,推动流程再造

1.推进极简办。6月中旬前,有关部门单位主动对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围绕“双全双百”清单事项(附件1、2),对标全国最佳案例,逐项提出本系统本领域“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等流程再造措施,确保清单事项的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均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2.深化集成办。7月中旬前,根据生命周期场景划分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各牵头部门组织协同部门,围绕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梳理办事场景事项链条,按照“一次告知、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的要求,重塑部门协同配合服务流程,出台“一件事”主题服务流程再造方案,推进“双全双百”事项集成化办理。(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3.实现全域办。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群众跨区域生产生活,强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打破区域限制和部门壁垒,7月中旬前,分类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实现“双全双百”事项就近可办、跨域通办,强化“临沂市跨域通办证照制作辅助系统”应用,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城市合作,构建跨域通办常态化机制,为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提供服务保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二)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服务专区

1.推动线下服务创新。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机构等设置相关事项办事窗口,实行线下“一窗综合受理”,编制“双全双百”服务手册,提供全方位咨询引导服务。完善帮办代办机制,组建流动服务队,实行“厅内帮办代办+厅外流动服务”,提升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和项目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高的“双全双百”事项下沉基层实施,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2.建设线上服务专区。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等平台服务功能,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办理。9月底前,在政务服务网(河东站)和“爱山东”APP河东分厅建设“双全双百”服务专区,按照“主题突出、界面友好、一屏尽览、信息集成”原则,对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打包,推动零散信息和办理渠道在网上集成,为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各个重要阶段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和集成化的办事渠道,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三)突出数据共享,夯实改革保障

1.统一事项办理标准。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双全双百”事项要素实行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维护流程再造成果,确保要素准确性。7月底前,各牵头部门组织协同部门,按照优化的服务流程,编制“双全双百”事项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统一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等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2.强化数据共享应用。6月底前,组织区直部门单位根据事项办理和集成服务需要,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9月底前,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全面打造“无证明城市”。12月底前,按照清单需求,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3.建设企业个人数字档案。9月底前,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全面汇聚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行为数据,综合分析需求,强化大数据综合分析和区块链技术应用,为政策推送、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等提供支撑。完善“政企直通车”平台功能,完善提升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根据企业类型自动匹配服务、资金、补贴、税收等政策,实现各类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兑现”,推动政府部门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4.完善“好差评”体系将“好差评”作为收集企业群众反馈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线上二维码、线下评价器等渠道进行服务评价,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加强“好差评”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以评促改,对收集到的差评,按照“1、5、15”时限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有诉必应、接诉即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1、2)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认领“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大数据局负责强化数据协同共享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主责意识,会同协同部门,主动加强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对照“双全双百”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规范,梳理办事场景,推进一链办理,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共同制定出台具体改革方案,将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强化监督指导。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各部门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改革任务完成后要及进行验收评估。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纳入全区政务服务水平和数字政府建设指标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对成效突出的镇街和部门单位,在全区进行宣传推广,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三)坚持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企业群众对“双全双百”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反馈,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双全双百”事项清单,探索推出更多服务场景,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数据赋能场景支撑能力,形成持续迭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营造改革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社会关注、市场认可、群众满意、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宣传推广情况,作为加分项,纳入考核。


附件:1.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2.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3.河东区“双全双百”工程任务配档表





附件1

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序号

阶段

场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牵头部门

协同部门

1



1

企业开办




1.1

公司(企业)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

非公司企业法人

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

分公司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

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6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7

公章刻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河东公安分局

8

涉税办理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9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11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12

预约银行开户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3
















2

企业准营







































2

企业准营
























2

企业准营






2.1
生产许可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食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6

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7

排污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8







2.2
经营许可办理
































2.2
经营许可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9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

行政许可

河东消防大队

20

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行政许可

河东烟草专卖局

22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5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行政许可

河东公安分局

26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7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8

城市公交线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9

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

道路班车客运(含班线)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0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1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其他行政权力

区商务局

33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4

兽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5

2.3
社会服务许可办理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6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7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0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1












3

企业运营































3

企业运营


































3

企业运营
































3

企业运营













3.1
员工保障
































3.1
员工保障

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单位就业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劳动用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

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

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47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8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

申报核定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49

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50

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河东区税务局

51

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

住房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53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54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55

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56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

比例或者缓缴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57







3.2
纳税服务



































3.3
财产登记

纳税人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登记等事项)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河东区税务局

58

纳税人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

报告等事项)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59

发票管理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60

纳税申报(各项税费)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61

税收优惠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62

出口退(免)税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63

不动产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

登记

行政确认



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

64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行政确认

区自然资源局

65

抵押权登记

行政确认

区自然资源局

66

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河东交警大队

牵头单位协调实施

67

机动车登记-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68

机动车登记-转移登记

行政许可

69

机动车登记-抵押登记

行政许可

70

机动车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71

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动产抵押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2

应收账款质押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3

存款单、仓单、

提单质押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4

融资租赁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5

保理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76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77

3.4
扶持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8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9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

企业申领稳岗返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

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申报

公共服务

区残疾人联合会

86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行政确认

区科技局

87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公共服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8
















4

投资建设
































4

投资建设

4.1
投资立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89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0

节能审查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行政许可

区自然资源局

9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3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9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5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6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其他行政权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7

4.2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行政确认

区自然资源局

98

4.3
施工许可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其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1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2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3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5

4.4竣工验收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6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报备

其他

区水务局

109

4.5
市政公用

供水报装

其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

供电报装

其他

国网临沂市电力公司河东供电部

111

燃气报装

其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

热力报装

其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

通信报装

其他

中国铁塔河东分公司

114

排水报装

其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5















5

企业变更















5.1
企业变更






公司(企业)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16

非公司企业法人

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17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8

分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19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0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1

社会保险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2

医疗保险单位变更登记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123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124



6

企业退出



















6.1
企业注销



















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5

非公司企业法人

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6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7

分公司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8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9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0

税务注销(清税申报)

其他行政权力

河东区税务局

131

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2

医疗保险单位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133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134

预约银行销户

其他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附件2

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序号

阶段

场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牵头部门

协同部门

1

1

出生

1.1
出生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公共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区卫生健康局

2

预防接种证办理

公共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3

户口登记(出生登记)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5

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居民身份证签发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7




2

教育






















2

教育





2.1
入学






2.1
入学

学前教育入学报名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8

义务教育入学报名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9

高中教育入学报名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10

高考录取查询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11

户口迁移(大中专学校招生迁移)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12

2.2
转学

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转移服务)

公共服务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13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转移服务)

公共服务

区教育和体育局

14

2.3
助学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行政给付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1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行政给付

区教育和体育局

16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行政给付

区教育和体育局

17

申请助学贷款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18




2.4
毕业













2.4
毕业

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毕业生网签协议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20

毕业生录入协议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21

毕业生解除就业信息

其他

区教育和体育局

22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

其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公共服务

区教育和体育局

25

户口迁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回原籍迁移)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26

3

退役

3.1
退役

退役军人报到登记

其他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7

户口登记(退出现役落户)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28

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行政给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9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

公共服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0

伤残性质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1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

行政确认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2


















4

工作






































4

工作





4.1
职业
资格











4.1
职业
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3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区司法局

34

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5

护士执业注册

区级执业登记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6

执业药师注册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8

4.2
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服务

“沂蒙惠才卡”办理

其他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人才服务保障凭证办理(县级)

其他

39




4.3
社会
保障






















4.3
社会
保障



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

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

其他

区医疗保障局、河东区税务局

41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44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45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46

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

其他

区医疗保障局

47

住房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公共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48

4

工作

4.3
社会
保障

工伤认定

行政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9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

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

4.4
失业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4

失业保险金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









5

置业






























5

置业




5.1
购置
新房

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其他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

契税申报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57

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企业-个人)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抵押权登记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58

5.2
购置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其他

区自然资源局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59

房产交易纳税申报

其他

河东区税务局

60

不动产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个人)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抵押权登记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61

5.3
租赁
住房

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3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准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64


5.4
建设
农房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其他


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6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行政确认

区自然资源局

66

5.5
公积金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准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67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核准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其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68





6

出行













6.1
交通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行政许可





河东交警大队

牵头单位协调实施

69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70

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转移登记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抵押登记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71

车辆购置税申报

其他

河东交警大队

河东区税务局

72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行政许可

牵头单位协调实施

73

机动车行驶证补发、换发

其他

74

机动车号牌补发、换发

其他

75

交通违法处理

其他

76

交通罚款缴纳

其他

77



6.2
出入境

普通护照签发

行政许可




河东公安分局

河东公安分局

78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香港或澳门签注除外)

行政许可

河东公安分局

79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台湾签注除外)

行政许可

河东公安分局

80







7

婚育












7.1
婚育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行政确认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81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结婚登记

行政确认

区民政局

82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行政确认

区民政局

83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离婚登记

行政确认

区民政局

84

生育登记

公共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85











8

就医



















8

就医













8.1
医疗
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区医疗保障局

86

住院病历复制和查阅

公共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8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异地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转外就医备案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88







8.2
就医
结算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产前检查费支付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区医疗保障局

生育医疗费支付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生育津贴支付

公共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

89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含住院伙食补助费核定支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异地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含交通食宿费核定支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0







9

救助





















9

救助

9.1
残疾人救助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类别(等级)变更、注销

行政确认

区残疾人联合会

区残疾人联合会

9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92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山东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公共服务

区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公共服务

区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公共服务

区残疾人联合会

9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94



9.2
困难人员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95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96

临时救助给付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97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行政给付

区民政局

98

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9




10养老









10养老




10.1
养老










10.1
养老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卫生健康局

100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1

参保人员因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2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3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准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104

社会保险登记

待遇发放账号信息维护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5

高龄津贴发放

公共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

106












11身后

















11身后

11.1
后事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公共服务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107

火化遗体

其他

区民政局

108

火化证明

其他

区民政局

109

户口注销(死亡注销)

行政确认

河东公安分局

110








11.2
继承









11.2
继承

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1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及一次性待遇核定支付

公共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分中心

113

不动产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行政确认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东分中心

114

司法公证

公共服务

区司法局















附件3






河东区“双全双百”工程任务配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责任
部门

备注

(一)对照两张清单,推动流程再造

1

推进极简办

对接省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围绕“双全双百”清单事项,对标全国最佳案例,逐项提出本系统本领域“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等流程再造措施,确保清单事项办理的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均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

6月中旬前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牵头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协同部门)


2

深化集成办

根据生命周期场景划分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围绕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梳理办事场景事项链条,

6月中旬前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牵头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协同部门)


3

按照“一次告知、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的要求,重塑部门协同配合服务流程,出台“一件事”主题服务流程再造方案,推进“双全双百”事项集成化办理。

6月底前


4

实现全域办

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群众跨区域生产生活,强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打破区域限制和部门壁垒,分类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实现“双全双百”事项就近可办、跨域通办。

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5

应用临沂市跨域通办证照制作辅助系统,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城市合作,构建跨域通办常态化机制。

8月底前


(二)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服务专区

6

推动线下服务创新

在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置相关事项办事窗口,实行线下“一窗综合受理”,编制“双全双百”服务手册,提供全方位咨询引导服务。

8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7

完善帮办代办机制,组建流动服务队,实行“厅内帮办代办+厅外流动服务”,提升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和项目服务保障能力。


8

推动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高的“双全双百”事项下沉基层实施,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


9

建设线上服务专区

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等平台服务功能,推进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办理。

9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10

在政务服务网(河东站)和“爱山东”APP河东分厅建设“双全双百”服务专区,对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打包,推动零散信息和办理渠道在网上集成,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三)突出数据引领,夯实改革保障

11

统一事项办理标准

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双全双百”事项要素实行同源管理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维护流程再造成果,确保要素准确性。

长期推进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牵头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协同部门)


12

按照优化的服务流程,编制“双全双百”事项工作规范和“零基础”标准化办事指南,统一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等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7月底前


13


强化数据共享应用

组织区直部门单位根据事项办理和集成服务需要,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

6月底前

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14

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全面打造“无证明城市”。

9月底前


15

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按照清单需求,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实现更多事项“秒批秒办、无感审批”。

12月底前


16

建设企业个人数字档案

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全面汇聚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行为数据,综合分析需求,强化大数据综合分析和区块链技术应用。

9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17

完善“政企直通车”平台功能,完善提升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根据企业类型自动匹配服务、资金、补贴、税收等政策,实现各类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兑现”。


18

完善“好差评”体系

将“好差评”作为收集企业群众反馈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线上二维码、线下评价器等渠道进行服务评价,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

长期推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19

加强“好差评”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以评促改,对收集到的差评,按照“1、5、15”时限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有诉必应、接诉即办。

长期推进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何建方解读《河东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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