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4-0000287 | 公开目录: | 临东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字〔2024〕5号 |
临东政字〔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1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其中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登记号 |
失效日期 |
1 |
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
临东政办发〔2021〕24号 |
HDDR-2021-002003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
临东政办发〔2021〕25号 |
HDDR-2021-002004 |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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