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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1/2019-0000083 公开目录: 临东政发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0-0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发〔2019〕21 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村等三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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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发〔2019〕21 号


八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村等三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八政报〔2019〕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村等三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

二、要加强对各类生态保护地、水源涵养区和优质耕地等的保护,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要优化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盘活利用村庄闲散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建筑布局,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要传承乡土文化,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农业景观,突出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营造具有地方特点的人居环境。

五、要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规划的监督检查,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利益。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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