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1/2019-0000081 | 公开目录: | 临东政发 |
成文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发〔2019〕15 号 |
临东政发〔2019〕15 号
临沂振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划转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的请示》(临东投〔201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公司持有的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东城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和临沂市信立汤泉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分别划转至河东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河东区人民政府和临沂汤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划拨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你公司不再作为上述三家公司出资人。请你公司积极配合各单位做好相关资料交接、变更登记手续和账务处理等工作。
特此批复。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