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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471 公开目录: 临东政发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发〔2023〕12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河东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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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发〔202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临沂市河东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河东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


文 本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6

第一条规划目的6

第二条规划任务6

第三条规划期限6

第四条规划范围6

第五条规划依据和执行标准规范7

第六条指导思想9

第七条规划原则10

第八条规划目标10

第二章燃气供应现状11

第一条燃气供应状况11

第二条现状存在问题11

第三章天然气需求预测12

第一条各类用户用气指标确定12

第二条各类用户不均匀系数确定13

第三条天然气需求量预测13

第四章气源规划15

第一条气源规划15

第五章燃气输配系统规划16

第一条管网压力级制的选择16

第二条天然气输配系统流程框图16

第三条天然气门站、调压计量站17

第四条天然气中压管网规划17

第六章储气调峰设施规划18

第一条应急储气量18

第二条调峰储气量18

第三条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规划18

第四条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措施19

第七章智慧燃气系统规划20

第一条运行调度系统规划20

第八章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20

第一条液化石油气供应规模20

第二条液化石油气站规划20

第九章天然气加气站规划22

第一条规划原则22

第二条汽车加气站规划22

第十章近期项目及建设时序规划24

第一条近期项目规划24

第二条建设时序规划24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25

第一条投资估算编制依据25

第二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25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专篇26

第一条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26

第十三章消防与安全措施28

第一条站区总图布置及建筑消防28

第二条消防设施28

第三条运行管理及消防措施30

第十四章职业安全卫生31

第一条主要防范措施31

第十五章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32

第一条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32

第二条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33

第三条燃气设施安全间距的确定33

第四条燃气设施防护要求36

第十六章节能篇37

第一条节能措施37

第十七章燃气供应安全保障措施38

第一条按以下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制定应急预案38

第二条成立天然气产供需保障机构38

第三条重点用气单位保证顺序39

第十八章规划结论及建议40

第一条主要规划结论40

第二条实施规划的措施与建议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为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清洁取暖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河东区城镇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燃气供需平衡及清洁利用,预防燃气事故发生,指导河东区燃气工程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任务

本规划主要任务是分析现状,对现有燃气设施可利用价值作出评价,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地预测规划期内各类用户用气规模;考虑区和乡镇燃气骨干管网,对远期管网敷设预留管廊和管位;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燃气场站,远期实现燃气自动化管理,推动河东区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本规划自河东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成为指导河东区燃气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期限

近期:2022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

(一)河东区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九曲街道)。

(二)河东区镇街

包括太平街道、汤头街道、八湖镇、汤河镇、郑旺镇,共计2个街道、3个乡镇。

第五条规划依据和执行标准规范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4.《山东省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

5.《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

6.《天然气利用政策》 (国家发改委2012年15号)

7.《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过程稿)

8.《临沂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临沂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10.《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1.《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指导意见》

12.《山东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

13.《临沂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4.《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

1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6号)

1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4〕16号)

17.《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63号)

19.《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

20.《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1.编制过程中对河东区的其它调研资料等。

(二)执行标准规范

1.《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2.《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50028-2006

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

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10.《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13

11.《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2017

1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1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7.《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

第六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及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升级转型、区域协调、创新驱动”等方针,构建“安全、经济、高效”多气源、多方向的外部供应保障体系,打造科学合理、职能高效、精细化的燃气运行建设分级体系以及功能明晰的区域性管理体系,创新燃气市场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接气、统一调配”的方式,着力构建统一协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调度有序、结构合理、安全稳定的天然气供需体系,为实现“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的新河东”做好能源保障工作。

第七条规划原则

1、贯彻国家和山东省能源产业、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以国土空间规划和能源规划作为依据,遵循“近期与远期结合、合理布局、分期实施”原则。

2、贯彻“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原则,突破气源瓶颈,建设储配设施,调整城市燃气管网格局,实现气源、输配系统、储气调峰协调发展。

3、坚持“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节约用地”原则,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

4、充分考虑现状,利用现有燃气设施,合理规划各类场站及管线路由。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向智慧燃气方向发展。

第八条规划目标

至2025年,河东区城镇居民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至2035年,城区及各镇街均使用上游管道气,城镇居民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8%以上,农村居民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第二章燃气供应现状

第一条燃气供应状况

河东区内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为奥德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总供气量为13415万立方。

第二条现状存在问题

1.随着河东区的发展建设,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需进一步整改、调整运行压力;

2.河东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工商业迅速崛起,清洁供暖政策的实施,用气范围扩大,用气量急剧增加,现有管网结构已不能够满足未来各类用户的用气需求;

3.辖区无天然气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随着天然气用气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用气量的持续增长,需建设应急调峰储配站,提高供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部分加气站点布局不够合理,随着工商物流业的发展,需合理调整站点,满足车辆的用气需求;

5.部分液化石油气站安全间距已经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第三章天然气需求预测

第一条各类用户用气指标确定

1.居民用户

居民用户的用气指标如表4-1所示。

表4-1城区及各镇街的居民用户用气指标

年 限

用气指标

城区

镇街

2025年

1675兆焦/人•年(40万千卡/人•年)

1884兆焦/人•年(45万千卡/人•年)

2035年

1491兆焦/人•年(35万千卡/人•年)

1675兆焦/人•年(40万千卡/人•年)

2.商业用户

商业用户的用气指标如表4-2所示。

表4-2商业用户用气指标

类别

单位

用气指标

高级宾馆

兆焦/床·年(万大卡/床·年)

8400(200)

普通宾馆、招待所

有餐厅

兆焦/床·年(万大卡/床·年)

5040(120)

无餐厅

兆焦/床·年(万大卡/床·年)

1050(25)

餐饮业

高档

兆焦/座·年(万大卡/座·年)

8400(200)

一般

兆焦/座·年(万大卡/座·年)

5040(120)

大中专学校

兆焦/人·年(万大卡/人·年)

2100(50)

托幼

兆焦/人·年(万大卡/人·年)

1470(35)

职工食堂

兆焦/人·年(万大卡/人·年)

1890(45)

医院

兆焦/床·年(万大卡/床·年)

3350(80)

3.天然气汽车用户

天然气汽车用户的用气指标如表4-3所示。

表4-3天然气汽车用户用气指标

车辆类型

用气指标

出租车

8.5Nm³/百公里

公交车

25Nm³/百公里

私家车

8.5Nm³/百公里

客运车

20Nm³/百公里

货运车

30Nm³/百公里

4.工业用户

工业用户生产用气指标一般按所调查的工业企业工艺设备实际燃料消耗量进行折算。

5.采暖用户

采暖用户的用气指标如表4-4所示。

表4-4河东区办公建筑及居民建筑用气指标

类别

既有建筑(W/m2

节能建筑(W/m2

居民

60

32

公共

80

48

6.空调用户

河东区办公楼、宾馆建筑全年平均冷负荷指标为60W/m2。

第二条各类用户不均匀系数确定

各类用户的不均匀系数如表4-5所示。

表4-5河东区各类用户不均匀系数

类别

月不均匀系数

日不均匀系数

时不均匀系数

居民与商业

1.2

1.05

3.0

工业

1.1

1.0

1.0(三班制)

1.5(二班制)

采暖

1.2

1.1

1.3

空调

1.15

2.0

3.0

第三条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中心城区各类天然气用户的用气量如表4-6所示。

表4-6河东区中心城区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项目

2025年

2035年

用气量

比例

用气量

比例

(104m³/a)

(%)

(104m³/a)

(%)

居民

1156

9.8%

1461

8.7%

商业

520

4.4%

730

4.3%

工业

8000

67.6%

11500

68.2%

燃气汽车

649

5.5%

429

2.5%

采暖

850

7.2%

1785

10.6%

空调

65

0.5%

108

0.6%

未预见量

592

5.0%

843

5.0%

总 计

11832

100.0%

16856

100.0%

各镇街天然气需求量如表4-7所示。

表4-7河东区各镇街用气量预测表

名称

2025年

2035年

年用气量(104m³/a)

年用气量(104m³/a)

居民

1298

1550

商业

389

697

工业

2319

4148

汽车

397

250

采暖

2288

3456

未预见量

352

532

总计

7043

10631

河东区天然气需求量如表4-8所示。

表4-8河东区天然气总用气量预测

名称

2025年

2035年

天然气耗气量(104m³/a)

天然气耗气量(104m³/a)

中心城区

11832

16856

各镇街

7043

10631

合计

18874

27487

第四章气源规划

第一条气源规划

作为城市燃气气源,可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近年来由于天然气气源较为充足,而且天然气具有投资小、运行成本低、无污染、气体热值高等优点,是最理想和最优质的城市燃气气源,本规划河东区拟采用天然气作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气源。

1.规划保留中石油枣庄分输站气源,由枣庄分输站供气,近期供气量25万方/天,远期供气量30万方/天;

2.规划保留中石化日照分输站气源,由中石化日照分输站供气,近期供气量30万方/天,远期供气量50万方/天;

3.规划保留中石油罗庄西磊石分输站气源,由中石油罗庄西磊石分输站供气,近期供气量15万方/天,远期供气量20万方/天;

4.规划引入中俄东线气源,由中俄东线坊上分输站供气,近期供气量50万方/天,远期供气量100万方/天;

5.LNG气源:中石化董家口LNG码头液化天然气气源、烟台西港区LNG码头气源、龙口港LNG码头气源、龙口南山港LNG码头气源、日照港LNG码头气源等作为车用液化天然气气源及应急气源等;

6.本规划对于城乡结合部、农村以及城区等不具备管道供应天然气条件的用户可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

第五章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第一条管网压力级制的选择

规划河东区区域天然气管网采用高压A-次高压A两级系统,城区天然气管网仍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主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系统。

第二条天然气输配系统流程框图

天然气输配系统流程框图

第三条天然气门站、调压计量站

河东区现状门站、调压站及整改计划见表6-1,规划新建门站及调压站见表6-2。

表6-1现状门站、调压站及整改计划

场站名称

位置

设计供气能力(万m3/年)

整改

计划

奥德公司调压站

中昇街2347号

3511

近期撤销

表6-2规划新建门站、调压计量站

名称

设计供气能力(万m3/年)

占地面积(亩)

位置

建设

时期

启航路调压站

30000

2

启航路与中昇大街交汇处西北

近期新建

规划门站

30000

10

八湖镇小新庄南

近期新建

第四条天然气中压管网规划

1.近期2022-2025年

(1)河东区中心城区

规划将原有中压管网成环敷设以及新建主干道燃气管线。管线主要沿凤凰大街、利源街、凤临街、凤鸣街、军部街、柳杭街、温泉路、智兴路等主要道路敷设主干管,由主干管接出支管敷设至各用户,保障事故状况下供气的稳定性。

(2)河东区各镇街

河东区用气镇街主要有太平街道、汤头街道、八湖镇、汤河镇、郑旺镇。规划利用现状中压管线沿镇街主要道路沿伸至用气区域,并为新农村社区预留

2.远期2026-2035年

(1)河东区城区

远期,随着用气范围的扩大,在近期管线的基础上向外延伸敷设,将利用近期规划启航路调压站,接出中压干管沿规划路敷设至北部用气区域。

(2)河东区各镇街

远期,将现状管线及近期建设管线成环敷设提高供气稳定性。

第六章储气调峰设施规划

第一条应急储气量

本规划应急储气量依据《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中储气量指标计算。

规划2025年应急储气量1099万Nm³;2035年应急储气量1600万Nm³。

第二条调峰储气量

本规划确定河东区2025年储气系数为35%,计算每日调峰储气量为18.1万Nm³;2035年储气系数为30%,计算每日调峰储气量约为22.59万Nm³。

第三条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河东区辖区新建设1座LNG储配站,远期不再新增建设LNG储配站,详见表7-1。

表7-1 2025年河东区辖区LNG储配站规划表

序号

应急储气量(万m³)

项目名称

规划储配站规模(m³)

储气能力

(万m³)

占地
面积(亩)

站址

1

1600

规划八湖LNG储配站

5000

300

60

八湖门站东侧

2025年购买储气服务799万方,2035年购买储气服务1300万方。

第四条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措施

1.管道应急气源

规划河东区采用多气源供应天然气,规划仍然保留中石油枣庄分输站气源、中石化日照分输站气源、中石油罗庄西磊石分输站气源供应,并建设配套输配系统,当其中一条管线出现意外状况无法供气时,将利用其他天然气管线进行事故工况供气,优先保证居民、商业、采暖用气,多条管线互为应急气源。

2.LNG应急气源

规划近期在河东区建设LNG储配站1座,储配站设计供气能力30×104Nm³/d,应急状态下可保障河东区各类用户用气需求。

3.大用户调度

当城市主气源供气发生故障,上述措施还无法满足供气需求时,可将一些大的天然气用户作为调度用户,该工业用户在应急状态时可暂时停止生产,解决气源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居民及商业用气的问题。

第七章智慧燃气系统规划

第一条运行调度系统规划

规划河东区近期建设智慧燃气系统,其中包括SCADA系统、GIS系统、MIS系统及应急保障系统等,该系统由一个调度中心,若干个有人值守监控站及无人值守站组成,包括整个辖区燃气输配系统及所有场站的监控与调度。

第八章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

第一条液化石油气供应规模

根据河东区居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消费现状,确定居民液化石油气用气指标为48公斤/户·年(按1季度1瓶考虑)。液化石油气用气居民数包括城镇和农村人口中的管道天然气未气化人口数,近期2025年河东区液化石油气用户按照3.3万户考虑;远期2035年河东区液化石油气用户按照2.2万户考虑。商业、工业用气量按占居民用气量的比例进行计算,规划2025年为40%,2035年为30%。供应规模如表8-1所示。

表8-1近远期液化石油气供应规模

规划年份

液化石油气需求量(吨)

总计(吨)

居民

商业、工业

2025年

3.3万户

1574

1260

2834

2035年

2.2万户

1064

638

1702

第二条液化石油气站规划

根据统计资料,河东区现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1座。部分现状液化石油气站由于建成时间较早且布局不合理,已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规定的站点,部分需要进行撤销,需进行改造后方可继续使用,主要供应周边居民和商业用气及部分工业用气。现状改造及规划新建液化石油气站点情况见表8-2。

表8-2现状及规划近期建设及改造液化石油气站点情况

序号

名称

地址

储罐容量(立方)

改造情况

1

河东区八湖镇东液化气站

河东区八湖镇西北场村

2×50

近期改造

2

河东区程梅液化气站

汤河镇西洽沟村程梅路东

2×20

近期改造

3

临沂市河东区福源液化气站

汤头街道驻地

3×50

近期改造

4

河东区继涛液化气站

河东区汤河镇于屋村

3×50

近期改造

5

临沂市河东区瑞安液化气站

郑旺镇瑞安液化气站

3×50

近期改造

6

河东区太平东鑫液化气站

河东区太平驻地

3×50

近期改造

7

临沂市河东区永安液化气站

汤头街道东南村驻地

3×50

近期改造

8

河东区鑫达液化气站

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北村

2×100+

1×50

近期改造

9

河东区郑旺镇飞鸿液化气站

河东区郑旺镇林家郑旺村

1×98+

2×50

近期改造

10

河东区宏峰液化气站

八湖镇刘店子村驻地

3×50

近期改造

11

临沂市河东区旺奇液化气站

河东区城区

2×100

近期撤销

12

河东区汤河镇东外环液化气站

河东区汤河镇东外环

4×98

近期新建

目前液化石油气灌装均为私营企业,服务较为灵活。远期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可将液化气站适当整合,统一管理调配。

第九章天然气加气站规划

第一条规划原则

1.加气站布点和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燃气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划区域选址。

2.加气站应选择在城市交通干道和车辆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以保证有较大的车流量和方便加气,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要处理好方便加气和不影响交通的关系。

3.布点密度控制按加气站的服务范围,公交加气平均空驶往返里程不宜超过6km。出租车平均空驶往返里程不宜超过10km。

4.所选站址应具备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排水及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满足有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

5.加气站可建在公交车停车、保养场内,既有利于汽车加气,又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减少投资。

6.防火间距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汽车加气站规划

河东区采用CNG母站、CNG子站和LNG加气站结合的经营方式。目前,河东区共有4座加气站,其中包括CNG加气子站2座,加气母站1座,LNG与加油合建站1座。根据车用气需求量及城市发展需求,规划近期撤销河东第一加气站。规划撤销、改造及新建加气站情况如表9-1所示。

表9-1河东区汽车加气站规划一览表

时序

名称

位置

加气站类型

设计规模

(万Nm3/日)

备注

现状

中石化临沂河东第29

LNG与加油合建站

十六大湖村汶泗路南侧

LNG与加油合建站

5-10万

保留现状

规划撤销

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河东第一加气站

河东区中昇街2347号

CNG母站

10万

近期

撤销

规划改造


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正阳路加气站

金雀山路与正阳路交汇处

CNG子站

1.0万

近期改造为加气充电站

山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商城加气站

九曲街道山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商城加气站

CNG子站

1.0万

近期改造为加气充电站

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汤头加气站

河东区G205与206交汇处

LNG与CNG合建站

5-10万

近期改造为LNG与CNG合建站

第十章近期项目及建设时序规划

第一条近期项目规划

1.门站、调压计量站、LNG储配站

近期规划新建八湖LNG储配站1座,新建启航路调压计量站1座,新建规划门站1座。

2.汽车加气站

近期改造现状CNG加气站3座。

3.液化石油气站

近期规划改造液化石油气站10座,新建液化石油气站1座。

4.管线

近期规划新建高压管线15km,新建次高压管线3km,新建中压管线188.5km。

第二条建设时序规划

近期项目建设时序见表10-1。

表10-1近期工程建设时序表

时间

项目

建设进度

2022~2023

调压计量站

启航路调压站

加气站

改造正阳路加气站、改造商城加气站

液化石油气站改造

改造10座液化石油气站点

2024~2025

LNG储配站

八湖储配站

门站

规划门站

高压管线

坊上分输站-规划门站高压管线

次高压管线

规划门站-现状次高压管线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

第一条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1.建设部建标〔1996〕628号文件《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2.财政部财〔2002〕394号文件。

3.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4.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5.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7.《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8.类似工程概、预算指标。

9.主要设备、材料价格采用询价及厂商报价。并参考类似工程相同设备的订货价格,材料价格参考市场现行价格计取。

第二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投资估算范围

本投资估算范围全部为新增投资部分。

新建工程包括:

高压管线15km,次高压管线3km,中压管线188.5km;门站1座,调压计量站1座,LNG储配站1座;改造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0座,新建液化石油气站1座;燃气运行调度系统及后方设施。

2.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1104万元。其中:一类费用为:22301万元;二类费用为:5975万元;预备费为2828万元。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专篇

第一条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门站选择带消音装置的调压器,加气站选择带隔音橇的压缩机设备,并在站区周围做好绿化以减少噪声的传播。

2.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在完全封闭的系统中运行,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有任何泄漏,在设计和施工中确保质量是防止产生气污染的最根本的方法。

3.施工现场废弃物要做到及时清运。对生活垃圾和更换过滤器时产生的废渣通过在站内设置垃圾存贮点,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

4.站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走,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5.加臭装置采用全封闭、自动加臭装置,以减少加臭过程外泄。

6.站区内除生产用地不允许绿化的位置外,其它地方种植树木、草坪等各种观赏植物,保证足够的绿化面积,美化站内环境。

7.燃气公司应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8.场站内设置密闭排污系统进行统一处理,不造成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章消防与安全措施

第一条站区总图布置及建筑消防

门站、调压站、汽车加气站和LNG储配站总图设置形式均为甲类生产厂站,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内总图布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的规定。站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二级;建筑物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置足够的泄压面积;门、窗一律外开;封闭式建筑物采用机械通风。

第二条消防设施

1.消防用水量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门站工艺装置区可不设单独的消防给水系统,出于安全生产考虑,门站内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水量15L/秒,消防系统与生活用水合并,不设消防水池。

LNG储配站罐区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储罐喷淋用水喷淋装置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消防水枪量不少于30L/s。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LNG加气站位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能满足一级站供水量不小于20L/s或二级站供水量不小于15L/s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其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和水枪用水量之和计算。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固定喷淋装置冷却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水枪用水量不小于20L/s。

2.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

LNG加气站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20L/s;2)二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15L/s;3)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2h。

LNG储配站火灾延续时间按6小时计算,需要消防水储量不小于1500m³。

液化石油气站内消防水枪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根据储罐容量分别为3小时或6小时,喷淋装置的供水强度为0.15L/(s·m2)。

消防泵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

设有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的站,由消防泵房内分别引出两条消防管道,沿站内环形消防通道敷设形成环状消防管网。在站内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和水炮,在每个消火栓旁都设有消火箱,箱内设水枪两支及衬胶麻质水龙带(25米)两条。在每个消火箱内都设有就地启动消防泵的按钮,事故时能立即启动消防水泵,投入使用。

第三条运行管理及消防措施

为保证燃气供应系统安全运行,除在设计上采用上述安全防火措施外,在运行管理上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组建安全防火委员会,下设义务消防队、器材组、救护组和治安组,并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制订消防方案,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日常和定期检修制度,职工定期考核制度等。

3.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工作。

4.设置消防报警器,发生事故时,迅速通知本单位职工和邻近单位,切实做好警戒。

5.生产区入口设置(入厂须知)警示板。生产区外墙和生产区内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警戒板。

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门和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7.对消防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并对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扑灭初起火灾,应迅速起动消防水泵和消防给水系统及时进行自救,并使用配置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以灵活机动地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9.当发现站内生产车间内外或各部位管线设备发生燃气泄漏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气源,封闭有关设备、管线(关闭进出口紧急切断阀切断该部分管线),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消防部门和中心控制室报警。

第十四章职业安全卫生

第一条主要防范措施

1.防火、防爆

(1)关键的燃气设备及阀门选用性能好的阀门,以减少漏气的可能性。

(2)门站、LNG储配站、调压计量站、液化石油气站等场站的总图布置均严格分为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厂站内的建筑物均按二级耐火等级设计。

(3)除在LNG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站内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水系统外,另外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4)在门站、调压计量站和汽车加气站等易产生泄漏的区域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5)调压器均选用具有超压自动切断功能的型号,并在进出口设安全放散阀,以保证系统在设计压力范围内工作。

(6)生产区的机电设备、电气仪表设备及开关均按1区防爆选型。

(7)严禁火种进入生产区。

2.防噪音

天然气门站、LNG储配站、加气站、调压计量站内的调压器选用质量、性能优越的调压器,调压器配有消音装置,液化气站内的烃泵、压缩机以及加气站内压缩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其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要求。

3.防雷、防静电

(1)门站、LNG储配站、调压计量站、液化石油气站等场站内的建筑物按二类工业建筑物防雷设计。

(2)各厂、站内工艺管道和设备均有静电接地装置,屋面设避雷网。

(3)工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帽、鞋等。

4.抗震

按有关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储罐、LNG加气站储罐的抗震措施按七度抗震烈度设防。

遇不良地质设计和施工充分考虑其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管道采用优质钢材,建、构筑物基础根据地质条件进行处理。

5.防暑防寒

办公室、值班室内需设空调、供暖设备,改善因气温过高或过低对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为了防止冬季低温可能造成的危害,在工艺设计中对设备及管道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温措施。

6.建设施工期的防范措施

严格施工管理,组织文明施工,以减少施工机械对人员的伤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施工时带安全帽、焊接时带防护镜等措施。

第十五章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第一条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

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范围应根据输配系统的压力分级和周边环境条件确定。最小保护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和中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0.5m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1.5m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及高压以上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5.0m范围内的区域。

第二条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

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控制范围应根据输配系统的压力分级和周边环境条件确定。最小控制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和中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0.5m〜5.0m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1.5m〜15.0m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及高压以上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应为外缘周边5.0m〜50.0m范围内的区域。

第三条燃气设施安全间距的确定

1.燃气管道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城镇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P)分为7级;规范规定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沿河、跨河、穿河、穿堤的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由管道企业与河道、航道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必须新建其他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同当地燃气主管部门、规划部门、燃气运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安全。

2.燃气场站

(1)门站的安全间距

门站内露天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为25m;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为12m;与单层、多层乙类生产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0m;与高层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3m;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2m,与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4m,与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为16m。甲类厂房与丙、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具体规定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第四节表3.4.1规定)》。

(2)LNG储配站的安全间距

1)当LNG储罐总容积≤2000 m³时,应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LNG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外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液化天然气储罐总容积大于50m³小于等于200m³的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50m;与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仓库、稻草等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为45m;与工业企业(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的防火间距为30m;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为50m;与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丙丁类生产厂房、丙丁类生产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为35m。

液化天然气储罐总容积大于200m³小于等于500m³的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70m;与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仓库、稻草等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为50m;与工业企业(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的防火间距为35m;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为55m;与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丙丁类生产厂房、丙丁类生产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为40m。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放散总管和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具体规定见《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九章第二节表9.2.4规定)》。

2)当LNG储罐总容积>2000m³时,应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以及其他法规、条例的要求。

①液化石油气储存总容量不大于3000m³时,可按《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表3.2.2和表4.0.4中的液化石油气场站确定。

②液化石油气储存总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0m³时,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的距离应大于0.5km。

③液化石油气储存总容量介于第①款和第②款之间时,应根据对现场条件、设施安全防护程度的评价确定,且不应小于本条第①款确定的距离。

(3)调压计量站(含调压柜)的安全间距

根据调压计量站(调压柜)的设置形式,将其分为地上单独建筑、调压柜、地下单独建筑及地下调压箱四种类型,调压计量站(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要求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本)表6.6.3的规定。

(4)CNG加气站的安全间距

CNG加气站内工艺设施与城市道路、架空通信线及架空电力线路等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四章表4.0.8规定。

(5)LNG加气站的安全间距

加气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表4.0.9的规定。

(6)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间距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规定。

第四条燃气设施防护要求

1.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4.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

第十六章节能篇

第一条节能措施

1.在工艺流程中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在设备选型时,力求选择合理,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优先采用节能产品和密封性能好的设备阀件,减少天然气损耗,以免造成投资增加及动力浪费。

2.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使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指标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水平。

3.发展天然气用户时充分考虑用户燃气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优先供应效率高的用户,促进节能燃气设备的更新和使用。

4.合理定员,降低输配系统生活用气、用水、用电。

5.输气干管按照相关规范设截断阀门,支管起点设截断阀门,事故及检修状态下迅速关闭阀门,将天然气的排放或泄漏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采用运行调度系统,对供气系统实施优化运行管理和监测,通过对燃气需求的监测,预测天然气的需求,提供调度决策,确定合理的配气方式、设施运行参数,合理利用能源。

第十七章燃气供应安全保障措施

第一条按以下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制定应急预案

基本原则: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指导思想: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保证居民商业用气和重点单位用气为核心,科学调配资源,努力保障社会经济稳定运行。

第二条成立天然气产供需保障机构

成立河东区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全区天然气供应的协调平衡工作。其职责如下:

1.负责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的协调平衡工作;负责审定天然气紧急供应方案;下达紧急气量平衡调度通知,按计划采用各种储气供应,并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政府报告;协助意外事故抢险,参与协调事故发生地抢修的外部保障条件,为抢险施工单位解决困难,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引导,避免因天然气供应暂时短缺而出现混乱,确保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

2.负责辖区内天然气公司和工业用气户在紧急状态时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负责编制辖区内应急调配计划并确保特殊工艺、重点行业和居民商业用气的稳定;掌握工业与民用气供应状况;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好供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并及时将天然气紧缺情况向政府报告;与供气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确的舆论宣传报道,保证社会秩序和工业经济运行的稳定。

第三条重点用气单位保证顺序

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用后工业的原则,按如下顺序保证供气:

1.城镇居民生活及商业用气。

2.CNG、LNG加气站用气。

3.玻陶炉窑等特殊工艺的生产。

4.其他重点企业用气。

第十八章规划结论及建议

第一条主要规划结论

1.规划河东区区域近期总用气量18874万m³/年,其中城区用气量11832万m³/年,镇街用气量7043万m³/年;远期辖区总用气量27487万m³/年,其中城区用气量16856万m³/年,镇街用气量10631万m³/年。

2.规划河东区利用的天然气气源主要为中石化日照分输站气源、中石油枣庄分输站气源、中石油磊石分输站气源、中俄东线气源。

3.河东区区域上游燃气输气管线采用高压A-次高压A两级系统;城区及镇街管网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主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系统。

4.规划河东区调峰和应急气源的储备采用高压管道和LNG储配站相结合的储气方式,其中高压管道储气不作为应急气源。

5.规划各镇街近远期均利用上游管道气源供气。

6.规划期内河东区共建设门站1座、调压计量站1座,LNG储配站1座,改造液化气站10座,新建液化石油气站1座;新建高压管线15km,新建次高压管线3km,新建中压管线188.5km;建设燃气运行调度系统及后方设施。

7.规划近期改造CNG加气站3座。

8.规划预测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1104万元。其中近期26444万元,远期4660万元。

第二条实施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1.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调控管理,按照气源总量,调整优化天然气发展规划,做到有序开发利用。合理安排各类用户发展,优先发展各种民用炊事及生活热水用气用户。在总量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夏季天然气用户。从法律法规、经济技术管理、宣传等多方面入手,积极推行各种节约用气措施,合理配置资源,鼓励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限制高能耗、低能效的用户用气。提高燃气调度管理水平,供气紧张时对重点用户实行计划定额供气。

2.本着有利于培育燃气市场、有助于加快燃气事业发展的原则,加强燃气价格监管。在综合考虑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与物价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企业运营成本相适应的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燃气价格制定和调整的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定期审价制度。拉大峰谷差价,实行差别价格和阶梯价格,推行季节性价格,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它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促进需求结构调整。

3.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支持,优先保障土地、城市空间资源的供应。

4.针对可能对河东区产生影响和威胁的天然气灾害事故及供气事故,构建河东区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确保供应安全。

5.制定扩大天然气利用的政策措施。在管网到达的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商业、工业单位和小微型餐饮企业,要优先使用管道燃气,可采取简化配套手续,降低或减免配套费用的鼓励政策,并不得自行建设区域燃气供应设施。

6.建立健全燃气行业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责任,形成高效的执法机制,避免燃气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维护经营秩序,保障市场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制度,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经营范围,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主管部门加强对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持续组织对居民、餐饮等用户使用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定期修编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细化紧急状态下停供、减供用户顺序和气量调配措施。

7.燃气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已划分的经营区域进行项目审批,对后续建设的管网做好监督和管控,严禁交叉、重复及跨区域建设,对现状已经跨区域交叉的管线,采用置换、买断、重新敷设等方式进行整改。

8.全面整治隐患。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实施重点突破,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燃气企业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城市燃气系统风险识别,明确有效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序开展老旧燃气管网提标改造,针对使用20年以上的老旧管网重点检查,彻底消除违规占压、经营区域交叉、安全距离不足、老旧管网带病运行等安全隐患,逐步实现燃气老旧管网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用户用气安全宣传,在用户端全面推广使用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保护装置,加快不符合标准和超期判废用气设备更新,减少用户端燃气事故发生。


临沂市河东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图集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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