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4-0000149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考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根据《2024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6月24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要求,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6月24日(星期一)早晨6:50到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前(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 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请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止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5.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6.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DR)。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8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有关考生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避免因个人原因错过体检,要随时关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