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4-0000068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安排,树牢监管为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提质增效、监管为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牵引,聚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点问题治理,全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符合实际、管用好用为原则,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
牵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深化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建设,年底全区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化率不低于三分之二。加强食品摊点监管,督促落实“六项标准”,全至少打造一处规范化食品摊点街区。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无”、侵权假冒食品。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等管理义务,入场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提升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对3家农贸市场开展第三方快检,并打造标杆实验室,开展快检培训及能力验证;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查处及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
(四)强化食品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以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及临期食品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上年度被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五)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肉及肉制品,开展肉及肉制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肉类批发商、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牵头“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在商品、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军”字号等标识或者进行有关宣称,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相关酒类产品。
(七)推动食品销售领域风险分级监管
持续推进食品流通智慧监管模块应用,组织对校园周边等D级食品销售者的重点检查,提高检查覆盖率。推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
(八)开展食品销售企业监督抽查考核
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年内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监督抽考工作。
(九)做好投诉举报和舆情处置工作
持续推进投诉举报降量提质,依法处置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对省、市局推送的舆情信息,要按照24小时反馈制度按时办理,一时无法查清的要进行续报、终报。
(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总局60号令及81号令等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夯实监管基础。深化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