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2-0000394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部署和《2022年全市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区食品经营监管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工作遵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强化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经营监管水平。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
三、检查对象及要求
(一)全区获证食品经营企业。
(二)各执法机构按照事权划分方案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区局食品流通科配合省、市局组织的飞行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
四、检查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结合市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安排,年度内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销售企业实施抽查,对重点内容实施全项检查。
(二)重点品种
肉制品、小麦粉、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装饮用水/食用农产品
(三)重点内容
1.进货查验
2.标签标识
3.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4.食品生产过程控制
五、检查要求
(一)根据《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A、B、C、D等级食品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1次、2次、3次、4次。新增经营企业及时进行等级评定并根据等级开展检查。
(二)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监督检查月份,但是不能改变年度计划的总次数。各监管机构要根据食品销售企业的新增、变更、注销等动态情况,适时调整监督检查计划,但务必要按照要求的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到位,实现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全覆盖
日常监督检查均使用《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三)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管台账,如实反映食品经营情况,做到痕迹监管,有效监管,履职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管信息公示牌,及时跟踪回访,形成监管闭环;对发现违法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要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防止问题扩大反弹;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率要达到100%。
(四)加强系统应用。要充分利用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平台,抓好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工作。2022年所有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要根据省局食品经营监督检查事权划分工作要求以及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录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平台,并实现与检查计划的关联,做到覆盖率与汇聚率达到100%。
(六)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各执法机构要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的责任,实行日常监管记录统一文本,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证及时性、有效性,切实实行“痕迹化”管理。要做到有专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确保建档工作的连续性。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