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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6/2018-0000023 公开目录: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成文日期: 2018-10-17 发布日期: 2018-10-17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8-10-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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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低保”,特印发政策宣传明白纸。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按低保标准与居民实际收入之差进行差额救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凡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自2018年9月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保障金实行补差发放。

三、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经开区)提交书面申请书,详细申明家庭基本状况和申请理由以及赡养(抚养)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受理申请。镇街(经开区)负责受理低保申请,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规定材料。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按政策规定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调查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申请低保人员要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提供低保对象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基本信息,由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

(四)民主评议。镇街(经开区)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开展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五)审核公示。镇街(经开区)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区级民政部门。

(六)区级审批。区级民政部门对镇街(经开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等进行全面审查。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七)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基本无变化之外的低保对象,保障期限最长为一年。一年后按照低保办理程序,由户主到户口所在地镇街(经开区)提出申请,由于本人身体原因不能申请的可委托村(居)委员会代为申请,镇街(经开区)组织人员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做好动态管理记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退保。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一)家庭财产状况: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或者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以及享受低保期间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商品房的;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具有投资行为且投资数额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二)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申请: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资产及收入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权益的;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劳务输出的;参与违法活动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五、存在的误区

误区1:年老就可以办低保。

很多人认为年纪大了,没有劳动能力了就可以申请救助,可以办理低保。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然而,有些人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希望通过办理低保来规避子女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在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女儿不作为赡养义务人。事实上,低保是生活救助,并不是养老金。只有法定赡养人确实无力赡养父母或赡养能力弱,无法保障父母的最基本生活,且父母本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致使家庭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才能申请低保。

误区2:残疾了就可以办低保。

有些人认为自己残疾了,失去了劳动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低保对象资格的认定,是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来核定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虽然有些人因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但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或家庭财产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也不能享受低保救助。

误区3:生病了就可以办低保。

我市困难群众大多是因病致贫或返贫,但不是所有家庭只要有人生病,就会导致家庭贫困。低保不是医疗保险也不是医疗救助,虽然家庭成员生病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心理和物质上的影响,但家庭其他成员中有就业、具有劳动能力人员,家庭有生活来源支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仍高于低保标准,这样的家庭也不能享受低保救助。

误区4:没有固定工作就可以办低保。

有人认为自己家庭中没有固定从业人员、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就能申请低保。申请低保时,家庭收入的核算是指低保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个方面。并不是没有固定单位就一定能享受低保待遇。其中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同时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

误区5:一旦享受低保就可以保障一辈子。

有些人被纳入低保保障后,就认为自己能够享受低保一辈子。低保是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临时性救助,为了帮助群众解决临时性困难,不是“养懒汉”,不是长期的社会保障,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坚持“低进高出”原则。当家庭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时,纳入低保救助;低保家庭应定期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家庭经济等生活状况,当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时,应及时退出低保保障。

河东区民政局宣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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