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421 | 公开目录: | 简明问答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实施方案》中建筑垃圾处置原则是什么?
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实施方案》中建筑垃圾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垃圾是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一种,是指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装修房屋等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垃圾,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除垃圾、施工垃圾、工程泥浆、装修垃圾等废弃物。
三、《实施方案》中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
建筑垃圾源头包括:建设工地、拆迁工地、装饰装修垃圾产生地(包括住宅小区、办公或商业用房、沿街门面房等)。
四、《实施方案》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具备手续?
在我区进行建筑垃圾营运的运输单位须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证》,营运车辆须取得《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建设(拆迁)单位和小区物业公司外运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时必须使用经核准备案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的路线行驶。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备案的单位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