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396 | 公开目录: | 音频、H5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2023年5月6日,河东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东政字〔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曾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
2022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区政府印发《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对普查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要求。
二、普查的对象
普查的对象是在河东区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区政府成立河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普查机构或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解读单位:河东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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