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484 | 公开目录: | 音频、H5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科学绿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学绿化工作,近年来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科学绿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指出要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2021年11月1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落实科学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5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和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9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绿化的意见》(临东政办字〔2021〕21号)。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6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5号)
三、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防止触碰红线,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绿化建设,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
四、适用对象
河东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及个人
五、方向及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深做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逐步构筑结构完整、功能完备、优质高效、生态稳定的沂沭汤河岸带森林生态系统和城乡生态廊道,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