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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473 公开目录: 音频、H5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0-28 发布日期: 2022-10-28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音频解读:关于《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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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减证便民”总体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临沂市按照省里试点安排,立足放管服改革,先后制定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1〕1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8号)。为确保“无证明”改革扎实推进,本着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在全区贯彻落实前两批《清单》的前提下,现梳理汇总了《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三批)》。

二、出台目的

全面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证明证照的数据共享,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助力“无证明之省”建设。

三、主要内容

《免证办清单》内容是公布第三批免证办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相关免提交的证明材料,包含直接取消1项,数据共享3项,证照替代246项,共计250项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办事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证明事项清理情况,修改完善办事流程、更新服务指南,统一明确无证明事项的办理途径、操作规程、承诺时限。要切实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做好“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应用,推动更多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把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强化审管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信用档案,将信用主体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纳入告知承诺制失信管理。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对因历史数据不全或暂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和后台核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过渡期限,确保只减不增、逐步取消。

(三)注重宣传推广。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人支持改革、监督改革的浓厚氛围。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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