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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456 公开目录: 音频、H5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03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音频解读:《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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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东政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2020年6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70号)。为抓好区《实施意见》落实,区行政审批局会同有关直部门,紧扣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定位,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为原则,逐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起草形成了我区《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6月2日,《实施意见》征求了涉及营商环境的部门单位意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通过了区司法局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7月31日,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对照市《实施意见》5个方面22项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调整优化为5个方面20项任务。具体包括:

一是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包括: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分类优化财产登记、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服务效能7项任务。其中,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相关任务为我区新增任务。

二是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包括:强化企业贷款支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劳动力市场服务、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等4项任务。

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与监管服务效能。包括: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监管服务效能3项任务。

四是打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包括: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3项任务。

五是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该方面为我区新增内容,包括:健全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查考核等3项具体措施。

三、较省《实施意见》创新之处

与省《实施意见》相比,我区《实施意见》除上述增加部分内容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创新之处:

一是时限更短。如:企业开办由省里的1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小时。用水用气接通时间由省里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有外线工程的分别由7个和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获得电力,有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电力接入,办理时间由省里40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时间由省里的11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超过3个;申请材料由省里的10件压缩至不超过3件。

二是标准更高。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进一步提出“图审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水电气暖通信等施工图纸与建筑施工图信息共享”等更高要求。“优化财产登记”方面,在落实省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推行网上缴税、缴费”“不动产业务与银行、公积金、公证、水电气热等业务‘一件事’协同办理”“完善‘政银合作’联办网络”等新任务。“优化政务服务”方面,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省里要求的90%提高至95%;,区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无差别“一窗受理”由省里要求的12月底提前至8月底前;增加“容沂办”市民云APP建设相关任务。

三是措施更细。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审批事项,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报监证、安全监督报监证三证合一,与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合并办理。获得电力,“管线长度200米及以下的电力外线工程,免除所有行政许可手续”“实施办电电子证照共享”;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增加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相关措施。用水用气报装,新增协同报装任务。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明确政府采购支付预付款时间和预付款比例要求,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优化政务服务,增加“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件事主题服务”“告知承诺制试点”等任务。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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