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454 | 公开目录: | 音频、H5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20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根据省市区关于消除大班额的明令要求,鉴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状况、教育资源布局等因素,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政策整体保持稳定、管理操作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严格规定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2020年河东区小学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报名就读河东城区公办学校(九曲街道、芝麻墩街道范围内)小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仍需登录“2020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镇街学校和民办学校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使用入学服务平台。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均需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3.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有无变化?
答: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今年河东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同时,结合今年教育资源新增状况,以弹性学区的方式对部分学区划分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积极稳妥。一是为发挥第九实验小学办学潜力,化解九曲小学办学压力,取消银丰家园的公共招生片区性质,划为九小单独招生范围。二是沂河实验小学今年秋季投入使用,为化解开发区一小招生压力,将“合肥路以北、沂河路以南、温州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片区划为皇山小学(沂河实验小学)与一小的公共招生范围。三是为发挥工业园学校的办学潜力,化解27中初中招生压力,将由27中对工业园实验学校进行托管,初中招生实行统筹。(在严格划片招生的基础上,统筹片区内外来务工和经商子女毕业生)。四是结合凤临小学(官庄小学)的建设实际,同时化解凤凰实验学校的招生压力,将原来凤凰实验学校的小学招生范围以凤仪街为界限,南片划归凤临小学招生范围,北片为凤凰实验学校本部招生范围(凤临小学作为凤凰实验学校的南校区进行管理)。
4.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自2020年起,建立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审核。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对适龄儿童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5.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6.已到入学年龄但未报户口的孩子怎样申请入学?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及时为孩子办理户口。暂时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需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原始材料)、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补录入学信息。
7.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8.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河东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河东,需回河东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9.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河东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部门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10.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 河东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0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河东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8月31日,下同);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河东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1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13.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河东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按同城待遇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14.在河东区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予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15.城区小学毕业生如何划片升入初中?
答: 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局对学校2020年7月所采集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相关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比对审核,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到相关初中学校就读: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分流到与户籍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在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以房产部门备案为准),分流到与房产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其他学生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分流,也可自行到户籍地学校申报。
16.孩子的报名信息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就是被报名学校录取了吗?
答:这只是通过了学校的初审,可以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还需通过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及教体局的复审。
17.孩子在小学招生片区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招生片区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18.教育局如何制止择校生等违规行为?
教育局将建立健全信息举报及信息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取消新生入学资格、不予建立学籍等方式,倒查有关招生学校责任,及时查处纠正择校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秩序。
19.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20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于2020年7月15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383236),届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20.家长怎样及时了解孩子的报名信息审核情况?
答:家长可于8月上旬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信息审核情况,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审核未通过的,也将通过平台告知家长未通过的原因。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的报名、资格审核、录取时间,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