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453 | 公开目录: | 音频、H5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编制背景和编制过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于1月份、6月份下发通知,对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于7月30日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11号),对临沂市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行了系统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在多次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后,编制了《河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包括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编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二是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三是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第二部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包括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二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要求行政相对人获得批准。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对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三是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国务院部门、省市主管部门会同监管主体制定并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区级监管主体要严格参照执行。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组织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依法界定审批、监管及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审管工作有效衔接。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指导、统筹和协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区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区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事项认领、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三是强化监督问效。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12345·河东首发”、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对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许可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