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4-0000180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要求,现将拟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的个人和单位信息进行公示。
一、补贴标准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日期 | 养老 | 失业 | 工伤 | 医疗 | 生育 | 岗位补贴 |
2024年7月 | 678.72 | 29.69 | 8.48 | 318.15 | 0.00 | 2010 |
二、补贴集体情况
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法定工作时间)。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电子图片、信件)形式实名向河东区人力资源服开发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39-2109727
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