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244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8】30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本次符合贴息资格的创业担保贷款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一、二季度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374笔,需贴息金额共计555766.71元,区财政应划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85487.11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2109730;8381627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公示名单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