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225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期间再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杨芳云371327********0020,2020年9月被认定为“4050”人员,2020年11月参加临沂经济开发区同诚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组织的创业培训,培训合格。依据《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临民[2020]81号,四季度农村低保水平为511元。按照创业培训不少于80课时标准计算,应给予10天生活补助,共计170.33元。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鉴定科反映。
联系电话:0539-2109729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