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209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7】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8】3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本次符合贴息资格的创业担保贷款为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22笔,需贴息金额共计189975.07元,区财政应划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89975.07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科反映。
联系电话:0539-2109730
附件: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二批)公示名单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