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181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7〕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8〕3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经办银行确认,本次符合贴息资格的创业担保贷款为2019年8月-12月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25笔,区财政应划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共计178452.23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科反映。
联系电话:0539-2109730
附件:2019年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公示名单(第一批)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