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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1-0000041 公开目录: 补贴信息
成文日期: 2020-01-04 发布日期: 2020-01-04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河东区全面完成2020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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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河东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每人每月提高24元,自2020年7月1日执行。接到省市相关文件后,河东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迅速采取行动,保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是积极对接系统工程师,完成省社保系统后台标准上调。由于系统中基础养老金原来的标准为118元,若上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首先需要在省社保系统中将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142元。根据系统工程师编制的操作说明,我区居保中心业务科认真研究,顺利完成这一基础性工作,为接下来的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争分夺秒做业务,全力确保完成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数据。为保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业务科必须在12月16日之前将系统数据导出。由于12月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许多居民咨询养老缴费问题加上农村合作银行大批量换卡需要做大量补发业务等原因,业务科发放压力十分大。业务科室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认真核对发放数据,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中12.87万名待遇领取人完成增资调整、养老金补发工作,确保应发尽发、应补尽补。

三是多部门协调联动,确保调整后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区居保中心积极和财政部门、发放银行及时沟通,保证资金充足,发放渠道畅通, 12月24日,已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圆满完成增资发放任务。

此次上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是2011年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的第7次调整,待遇领取标准由55元调整至142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高于国家标准49元,并继续对65岁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65-74岁、75岁(含)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再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2020年12月,我区共为12.87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含55周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发放养老金3538.52万元,其中补发1549.32万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不断提高,能够更好地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并不断推动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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