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144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事项名称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格审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格审查
二、受理单位
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三、办理依据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
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83号);
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
5、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四、申请主体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主体:
个人借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主体:
1、河东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
2、除建筑业,娱乐业,桑拿,广告,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
五、受理条件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银行贷款,并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均可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条件: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六、申请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河东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3、户口本;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场地证明;
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4、当年新招用人员的花名册;
5、企业与当年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复印件;
7、需要的其他材料。
七、办事流程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收件
1.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9-2109730
2.登记:对申请人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等录入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资金管理系统。也可以通过外网: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jsp进行申请。
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清单。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收件
1.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2楼228室。
2.登记:对申请人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等录入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资金管理系统。也可以通过外网: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jsp进行申请。
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清单。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限:
资格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机构尽职调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限:
资格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机构尽职调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十、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39-2109730
十一、办理地址
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