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143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科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2.《关于印发〈临沂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人社规〔2019〕3号)。
四、申请主体
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
五、受理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申请材料
1.财务报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七、办理流程
1.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2109730
十一、办理地点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创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