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138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服务项目:
可咨询就业服务项目
五、申请条件
无
六、申报材料
无
七、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对象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或现场(电话)向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受理。
2.办结。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或请相关科室即时给予答复。
八、办理时限
网上咨询:1个工作日;
现场(电话)咨询:即办。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咨询方式
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39-265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