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1-0000103 公开目录: 经办流程
成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8-22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11.就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4-08-22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3.《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在河东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六、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花名册》

七、办事流程

1.全程网上登记

(1)一窗通办前注册的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持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外网就业登记服务功能。一窗通办后,企业的就业登记自动开户。

(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单位失业转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通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以失业再就业办理新单位就业登记。

2.审核

(1)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企业可根据需要将系统生成的《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盖章。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2190726

十一、办理地点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