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1-0000101 | 公开目录: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三、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
2.《关于组织实施临沂市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3号);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7号)。
四、申请主体
青年见习基地。
五、受理条件
1.被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
2.当年内有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
3.按照要求及时提报完整的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材料。
六、申请材料
《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七、办事流程
1.接受:材料接受,将审核申请所需材料按时交到同级人社部门见习主管部门。
2.审查:对提报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形成汇总材料上报财政部门。
3.补贴发放:按照符合见习人员信息将见习补贴资金发放到见习单位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8382520
十一、办理地点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