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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8/2023-0000493 公开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成文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财政局2023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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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了《河东区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3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

7.《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2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河东区财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河东区财政局相关栏目

【监督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

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地址:河东区东兴路2116号

联系电话:0539-2932501

邮政编码:276000

                           河东区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形式

公开主体

责任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基本目录

履职依据

区政府文件

以两办名义发文认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河东区政发、政办发、政办字文号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区政府办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部门文件

本单位制定的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政策解读

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形式予以展现

政策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更新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领导信息

领导简历、工作分工、分工调整情况

办公室

相关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办公室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办公室

规划计划

年度计划

本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会议公开

政府常务会议

涉及常务会议题的议定事项、议题解读、媒体报道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部门会议

本部门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价格与收费

河东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东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政策和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非税收入管理科

河东区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东区执行山东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政策和标准

河东区财政局

非税收入管理科

河东区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完整

河东区财政局

非税收入管理科

减税降费

政策文件

公开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的纾难解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工作成效

本部门单位惠企利民工作开展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建议提案办理

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河东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公开发布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河东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政府采购

采购目录、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采购合同信息公开自信息形成2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实施情况

政府采购办公室

行政权力

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

本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处罚强制信息

依据、条件

和程序

在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务服务网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结果信息

公布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决定等结果信息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处罚、强制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信用中国 山东临沂”网站公开

法规税政科

重点领域

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本单位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图、委托执法等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事后公开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处罚、强制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 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月31日前(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法规税政科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法规税政科

抽查计划

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规税政科

抽查结果

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涉及处罚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法规税政科

执法人员名录

本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名单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规税政科

民生实事

区政府民政实事、责任分工与执行措施、推荐情况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项目管理科

优化营商环境

减税降费

公开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的纾难解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策送达

公开本地区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多维分类,以及结合企业类型、办事需求等主动推送

政府采购办公室

财政信息

区政府预决算

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及表格,且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预算科

区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预算科

区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预算科

区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预算科

重点项目绩效

重点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绩效科

财政收支信息

按月公开全县(市、区)财政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国库科

政府债务信息

随同本级政府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本级政府决算公开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债务科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年度情况总结等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国库科

国资国企

信息披露

及时公开信息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社会责任

公共资源配置

国有产权交易

及时公开交易批准、中介审计、交易结果、交易项目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招标投标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基层科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人事科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并准确公开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内容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培训

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以及开展情况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每年1月31日前(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财政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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