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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ylbzj/2023-0000221 公开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日期: 2023-12-08
发布机构: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2023-12-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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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了《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3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

7.《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2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医疗保障局相关栏目

【监督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

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hedong.gov.cn/

联系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39-8391015

邮政编码:276000

                          河东区医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形式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每年1月31日前(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基本目录

履职依据

政府办文件

以两办名义印发认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河东区政发、政办发、政办字文号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区政府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部门文件

本单位制定的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政策解读

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等形式予以展现

政策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更新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领导信息

领导简历、工作分工、分工调整情况

办公室

相关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本单位制定的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年度计划

本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会议公开

政府常务会议

涉及常务会汇报议题议定事项、议题解读、媒体报道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政府专题会议

议定事项、议题解读、媒体报道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部门会议

本单位单位召开工作会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建议提案

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本单位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区级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

本单位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依据、条件

和程序

在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本级政府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服务事项依据、条件和程序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务服务网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结果信息

行政许可和其他办事服务事项结果信息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许可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区政务服务网公开

办公室

处罚强制信息

依据、条件

和程序

在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务服务网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督管理科

结果信息

公布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决定等结果信息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处罚、强制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信用中国 山东临沂”网站公开

基金监督管理科


财政预决算

区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本单位预算、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规划财务科

区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

相关信息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规划财务科

重点领域

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本单位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委托执法等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督管理科

事后公开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自相关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许可、处罚、强制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督管理科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月31日前(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基金监督管理科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督管理科

抽查计划

本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基金监督管理科

抽查结果

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涉及处罚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基金监督管理科

执法人员名录

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单、执法证号等信息汇总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基金监督管理科

社会救助

救助政策

发布本地区制定和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有关救助政策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救助科

医疗救助

公开救助标准、申报指南、救助情况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涉及审批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救助科

社会保险

政策制度

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涉及审批等结果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征缴科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信息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并准确公开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内容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组织保障

政务公开培训

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以及开展情况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工作推进

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培训会通知等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

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规范更新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公开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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