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7/2020-0000038 | 公开目录: | 审计工作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审计局 |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对区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围绕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对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对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三是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年”和“重大项目突破年”双年行动,对扶贫相关政策、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化解收支矛盾,多措并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补助净收入后总财力达32.2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等19.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19.3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截至去年底,区财政局仍有部分2019年度非税收入滞留,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2.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9个单位12月的预算支出占全年预算支出的35%以上,第四季度预算支出明显高于其他季度。
(二)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方面
部分部门单位结存资金未清理收回。截至2019年末,有9个部门单位和8个镇街仍存在集中支付中心等代管户2年以上闲置资金,有1个单位存在实有资金账户2年以上闲置资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2019年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共58个,其中评价等级为有效的项目个数42个,占比67.14%;评价等次为基本有效的项目个数15个项目,占比30.61%;评价等次为一般的项目个数1个,占比2.25%。
(四)财政改革推进方面
1.财政专户记账不规范。财政专户各项往来款项,未进行分类核算,部分资金未缴入国库。
2.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截至2020年4月末,有49个预算单位的资产未在财务记账系统中计提折旧。
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级70个部门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发改、卫健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制度,积极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仍不严格。5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够到位;1个单位有2个项目进展缓慢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
(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仍有待加强:4个单位存在无接待清单和消费明细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等问题;2个单位存在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和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维护费、会议费问题。
(三)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有3个单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有2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有1个单位存在预付款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2个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有2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和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推动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中央、省、市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20年7月制定了《临沂市河东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和区委组织部委托,对29个镇街及部门单位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对6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审计,涉及市管干部3人,区管干部32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有9个单位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未经集体决策问题;有7个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无合同及不按照合同付款问题。二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有6个单位存在滞留及改变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有27个单位存在列支各项费用无明细附件、白条付款等问题。三是资产管理方面:有9个单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购置办公设备、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问题;有2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四是内部控制方面:有12个单位存在购买服务、采购设备等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有9个单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去年下半年,根据中办、国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对全区8个镇街的11名原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任期内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个人违规占用土地搞建设,村集体“未批先用”土地,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砂等问题。
2.水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部分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部分村未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等问题。
3.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部分镇街植树造林任务未完成,有的镇街对环城林管护不到位,有的镇街违规改变林地用途,单位或个人违规采伐林木等问题。
4.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的镇街存在空气污染指数不达标,有的镇街辖区内秸秆焚烧情况频发等问题。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运行方面。有的镇街建设的村居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等问题。
(三)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去年下半年以来,指导各镇街审计办公室对全区184个村居(社区)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5.38亿元,查出问题资金3.68亿元,消除陈年积压信访案件18起;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移送镇街组织和纪委23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村居干部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决策不民主、不科学、不公开。二是财经法纪执行不够严格,不合规票据入账、不合规支出等问题比较普遍。三是村居“三资”管理不够规范,村级资金代管不到位,村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村居拆迁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及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及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重点对11个区直部门单位、区红十字和慈善总会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1个镇街和2家省级重点保障企业。从审计情况看,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及时成立应对疫情防控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和制度办法,有序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截至3月底,河东区安排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952万元,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523.61万元,接受捐赠各类物资20.02万件,以上财政资金、捐赠资金和防疫物品物资使用管理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疫情防控应急等原因,部分镇街对收到的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有的部门接收和发放部分疫情捐赠物资手续不规范。三是接受捐赠部门未与企业意向捐赠物资事宜签订捐赠协议。截至5月底,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建立飞地项目清单,产业专班未完成招引3个“四新四化”项目任务。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推进缓慢,新旧动能转换引导资金未注入、未参与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三)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在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存在个别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因保密等原因未向审批中心集中、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仍存在“二次录入”问题。二是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存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对符合免征条件的8家企业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2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重点对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八湖镇土地整治和李公街道路建设等1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对鲁南高铁河东区八湖段、太平段、汤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结算造价不实问题,19个工程项目报审总价2.63亿元,净审减196.62万元。二是部分拆迁项目存在应拆未拆或拆迁不到位问题,鲁南高铁八湖段、太平段共涉及4户,金额199.55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仍有待加强,在招标采购程序、村居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六、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区审计局组织9个镇街审计办公室,采取“区镇联审,交叉审计”的方式,对民政部门和各镇街所属民政机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违规申领农村最低基本生活保障金46.53万元问题。二是民政救助资金和救灾减灾资金发放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违规发放50.72万元问题。三是存在专项资金长期闲置和项目资金使用率过低问题。四是存在重复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问题。五是存在五保供养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3个镇街欠拨敬老院集中供养专项资金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有效整改,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今年3月,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区政府将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密切相关的急需重点项目支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强化协调配合,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教育卫生、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强化程序管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一抓实整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与审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