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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7/2023-0000074 公开目录: 审计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3-11-01 发布日期: 2023-11-01
发布机构: 河东区审计局
关于河东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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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区委“品质河东”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聚焦政策落实,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落实“三保”、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专项审计,推动优化政策支持方向,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聚焦财政规范,对区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对区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对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现场审计,对重点资金实行穿透式分析,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聚焦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印发《河东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客观评价成绩,依法揭示问题,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聚焦工程规范,印发《河东区政府和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对3个单位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规范建设行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聚焦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印发《临沂市河东区审计整改约谈办法》,严格整改结果认定,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完善与区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等联动整改督查机制,推动完善源头治理。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在对74个部门财政资源统筹、预算执行绩效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预算执行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转移补助等5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等39.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38.8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2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9万元,收支平衡;社保基金收入6.29亿元,社保基金支出5.53亿元,累计结余12.4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滞留非税收入未入库、财政专户部分暂存款结存时间较长等问题。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主要存在财政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运用、个别国有企业未及时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问题。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绩效自评结果不够客观准确、部分绩效监控表指标设置与项目内容关联度偏低、预算绩效评价时间滞后等问题。四是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方面。主要存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价、个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存在农村取暖设备申领不够规范、部分农村清洁取暖设施使用率低、农家书屋图书补充配备工作进展缓慢、个别企业申请技改补贴缺少证明购置设备先进性水平的材料等问题。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积极推广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不够到位。2个单位4个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31.45万元。2个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4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509.41万元。3个单位未开展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三是财政财务管理不够合规。2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租车审批手续不规范和租用社会车辆问题。2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17.61万元。四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2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制度,2个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制度,2个单位3个建设项目未验收。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以来,对2个镇街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5人,离任审计5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执行不够规范。6个单位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未经集体决策问题,涉及资金4514.87万元。二是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滞留欠拨使用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滞留及改变用途使用专项资金579.43万元。“重资金、轻资产”管理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4个单位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2.58亿元未登记入账;3个单位编报国有资产报告不规范。财务管理水平仍有待加强。8个单位存在列支各项费用无明细附件、往来款长期挂账、支出手续不规范、应退未退保证金等问题,涉及资金1.97亿元。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1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内部控制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2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3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4个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制度。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根据《河东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对1个镇2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任期内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基本农田非法占压、农业面源污染、耕地“非粮化”等问题。二是水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2家企业超量取水、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部分水域岸线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非法占用林地、古树名木未尽到管护责任、未落实林长制绩效评价工作等问题。四是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方面,存在10家企业因扬尘作业不符合规定受到处罚、秸秆焚烧频发等问题。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对河东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国有平台治理整顿复查和基层“三保”落实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专项债券汤河上游治理工程项目未按期完工,进展缓慢。二是国库库款处于紧张状态。三是平台公司风险方面,存在个别融资借款利率偏高、为关联方民营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按照区政府安排,重点对汤泉区神泉路道路改造提升和管网工程等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4个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未办理立项审批手续,2个项目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进行消防验收。二是工程招标不规范。1个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等不符合规定,1个项目设计未进行招标。三工程结算不够规范,存在决算造价不实问题。4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1.81万元。

本次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结论,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抓好整改,跟踪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对整改结果,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六、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绩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是强力抓好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贡献能力。注重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培育壮大新经济、新税源,实现税收持续增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预算性约束,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

三是加强民生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确保“三保”良性运转。强化政府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四是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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