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802/2024-0000003 | 公开目录: | 镇街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机构: | 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39-2932960,电子邮箱:hdqngq@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积极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各企业微信公众号及公开栏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成立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汤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依托区政府网站和汤泉区微信公众号,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汤泉区工作实际,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相关政策等工作信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汤泉区在河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36条,在汤泉区微信公众号(名称: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布信息134条,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活动、园区建设、园区规划、汤泉民俗、旅游信息、企业活动及转发上级信息等。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分工,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成立依申请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收到信件每天进行及时收集、处理,每天登录政务信息平台,查看有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及时、规范回复。2023年,汤泉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与2022年相比增加1件次,已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无收费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编制《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四)加强平台建设
切实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结合汤泉区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工作概况、会议公开等重点领域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对各类旅游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满意度。优化“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在原有功能上增设智慧汤泉功能,及时刊发汤泉区内旅游信息、景区景点信息、游玩攻略,增设景区链接,便于市民及时了解各景区活动,实现订购功能。开设“小汤带你游汤泉”专栏,从游、吃、行、康养等多方面系统地向游客介绍汤泉、推介汤泉。同时增设留言互动板块,通过板块的设置,实现了旅游咨询、旅游投诉等线上咨询、线上回复,做到及时与游客、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回答游客、群众疑惑。在管委会办公室设置信息查询咨询处,及时处理市民信息公开申请。
(五)抓好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自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及时更新。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不定期邀请专家对汤泉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汤泉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政务公开支出纳入汤泉区年初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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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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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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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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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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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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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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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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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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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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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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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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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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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汤泉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有时仅满足于日常会议、日常工作等,在公开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汤泉区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汤泉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布,定期更新维护。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对汤泉区各领域信息的公开、解读,特别是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政策、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夯实基础,规范运行政务公开。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严格信息审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编制《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访谈活动,加深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开展政务访谈活动,让群众对我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及时倾听和采纳各界群众的有效建议,不断提升群众对汤泉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与汤泉日常工作同步开展。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开设智慧汤泉,实现游购娱一站服务。依托“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在原有功能上增设智慧汤泉功能,及时刊发汤泉区内旅游信息、景区景点信息、游玩攻略,增设景区链接,便于市民及时了解各景区活动,实现订购功能。开设“小汤带你游汤泉”专栏,从游、吃、行、康养等多方面系统地向游客介绍汤泉、推介汤泉。
二是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关注。依托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刊发汤泉区内会议活动、园区建设、园区规划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关注。
三是增互动功能,实现无障碍交流。在“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上增设留言互动板块,通过板块的设置,实现了旅游咨询、旅游投诉等线上咨询、线上回复,做到及时与游客、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回答游客、群众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