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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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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让城市更靓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今年的创城较以往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创建范围延伸到了全市五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目前,创城工作已经到了冲刺决战的关键时期,我们广大群众作为临沂大家庭的一员,既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也是创建文明的实践者,有责任更有义务参与创城、支持创城、服务创城。特向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我们要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举止言行,摒弃陋习,崇尚文明。主动劝导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积极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我们要讲文明、守诚信、献爱心。做到不乱贴乱画、不破坏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做到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规范自己的“行”,提升自己的“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之中。

三、热心公益,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我们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村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争做“城管志愿者”,向身边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朋友们,我们的一言一行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的一举一动展示着城市的形象风采。我们的每一分热情和努力,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让城市越来越靓丽。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满腔的热情,豪迈的胸襟,踏实的行动,为临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出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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