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32/2021-0000012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1-01-31 | 发布日期: | 2021-01-3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逐步健全完善并正常运行。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办理30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理2件,办理结果均已直接送达代表本人和在河东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平台网上回复。
(一)制度建设。根据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开指南,对我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指定2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参加我市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工作能力。同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配备专门计算机用于信息公开录入,为贯彻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较好地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山东省土地征收公开系统、河东区政府网站、档案室、政务公开栏、邮政快递寄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LED显示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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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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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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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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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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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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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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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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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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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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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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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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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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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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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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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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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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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8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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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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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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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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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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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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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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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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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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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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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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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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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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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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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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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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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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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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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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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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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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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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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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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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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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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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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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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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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于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软、硬件的使用方面存在困难。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根据自然资源局职能调整,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全程网办,拓宽群众网络获取信息渠道。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四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和范围调整,原临沂市河东国土资源分局正式更名为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现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