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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2/2021-0000006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1-2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林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群众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林业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网站建设,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科技服务、办事指南、动态信息等。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区林业发展中心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林木采伐、特种野生动物养殖、木材检疫运输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5721707),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接到1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已依法依规办理,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党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林业工作的基础来抓。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安排、信息公开材料、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科室指定1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及时采集、编辑和提供信息,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林业发展中心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优化完善政务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明确分工、职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地进行,本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该保密的严格保密”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受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有1次政协提案,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但与上级要求、公众信息需求、信息化时代办公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有待改进。

下一步,我单位将针对以上问题,按照《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落实改进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增加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数量,并做到及时公开;三是落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载体,落实配套措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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