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12/2021-0000005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临沂市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届两会,我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今年以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政务公开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仔细研究单位职能调整后工作重心的变化,提出了2020年工作思路,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培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及时组织学习《2020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科室对照要点,梳理可公开的信息目录,及时公开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政策摘要、投资动态等信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由办公室统一汇总、送审、发布,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实效。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3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招商动态5条,机构职能4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招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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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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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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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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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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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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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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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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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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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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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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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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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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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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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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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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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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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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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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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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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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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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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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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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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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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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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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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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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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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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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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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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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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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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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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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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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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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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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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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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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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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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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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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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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对已发生并且需按规定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提供公开材料不及时,导致有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相关业务方面知识学习培训还不够。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对一些文件通知的公开方面尚需加强,要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提高:一是提高站位认识,持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计,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