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3/2021-00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公开内容,规范申请处理流程,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2020年是全国打响新冠肺炎疫情战役的攻坚年,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以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前畜牧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二)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努力打造长效机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全中心制定了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及时整改纠正不足。

(三)严格信息审查,及时公开发布。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围绕畜牧中心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各项惠民政策,同时通过政策解读、电视访谈等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帮助群众理解;通过单位信箱及来人来电等形式,认真全面回应公众关切,真正将党的政策解释好,将公众的诉求解决好,努力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维护和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信息宣传类26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条。包括畜牧政策解读、畜牧技能培训、畜牧安全生产、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及畜牧产品质量监管等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生产动态、技能培训等提供了有效帮助。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20年度没有与我中心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也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度没有与我中心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需要办理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完善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相关信息,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落实机制。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登记制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紧跟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要求,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的信息。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凡属公开范围的信息内容实现在区政府网站查询;同时,努力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月27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