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0-0000042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河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综治中心三楼;邮编:276034;电话:0539-8381692)。
一、概述
2019年,区司法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早计划、早安排的局面。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实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认真执行河东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应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节,规范运作,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决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对上级的政策法规进行转载、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对业务工作、机关建设、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等信息的公开高度重视,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方位动态公开我局政务信息。认真答复并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平台,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及时充实公众号内容,把重要的项目信息、相关的政策内容、日常信息等政务在网站公开,同时十分注重局网站与区政府网站内容相互链接,互为补充。
根据《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梳理出的有关信息发布到本局信息公开网站,对于新的政务信息形成后,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发布要求在网站上发布或更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去年以来共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要求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信息公开无任何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件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科室提供后,以审批单的形式先由分管领导审核,看是否全面、真实,然后提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再予以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各事业单位和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各级政府要求的政务公开政策,及时将应公开的工作信息通过各种途径给予了公开。
十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我局无人大和政协提案公开情况。
河东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