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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12/2020-0000009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0-01-24 发布日期: 2020-01-2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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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十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东区政府网(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一号区行政中心一楼东侧,邮编:276034,电话:8384311)。

一、概述

2019年,区投资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东政办发[2018]94号),立足旅游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一是积极部署,严格按计划安排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制度;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三是坚持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对外公开、内部公开相结合,对内政务公开内容涉及我局各类开支情况及考勤情况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外公开我中心业务工作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2、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河东区政府网站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中心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中心对形成的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开展,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度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网站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十三、《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东政办发[2018]94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办理完毕。

十五、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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