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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1/2020-0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0-01-25 发布日期: 2020-01-25
发布机构: 河东区供销社
河东区供销社2019年部门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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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河东区供销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381141,电子邮箱:lyhdgx@163.com

一、概述

2019年,河东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供销体制改革、履行部门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分别运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及其他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供销社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与区电视台、报社等媒体深化合作,及时发布供销社工作成果、项目推进等最新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区供销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工,由区社办公室具体负责。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办事指南和办公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通过区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三、公开平台建设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更加方便社会各界查询供销社相关信息,我们进一步丰富和畅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在区政府网站开辟专栏1处;开通供销社微信公众号1个;借助区政府、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其他媒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区供销社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区供销社未涉及收费及费用减免等问题。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制定文件的同时,确定是否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字。确保一事一审,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经过检查,本单位不存在信息公开涉密现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形式、办理方式上还待于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于提高;三是宣传和业务培训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单位将从四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群策群力,积极思考,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规范信息分类,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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